一篇文5154位作者,究竟怎么署名?
在科技論文署名的問題上,科學家們正面臨一個十分具有挑戰(zhàn)性的局面。由于學科之間的相互協(xié)作交流和合作分工越來越多,一篇文章常常會有多個作者,而在實際操作中卻缺乏解決署名問題的最佳方法。
下面讓我們引入一個場景:
一個企業(yè)家A對老鼠的學習能力感興趣,但是他本人對科研和實驗并不了解,于是他出巨資找了一個研究團隊去研究老鼠的學習能力及學習方式。
團隊中,教授B和學生C討論決定問題、方法以及分析手段,具體實驗實施過程由學生C和學生D執(zhí)行,實驗老鼠的飼料和實驗室的衛(wèi)生清潔由實驗室另一碩士生E完成。
B,C,D討論分析數(shù)據(jù)后,確定了文章撰寫思路,并由C執(zhí)筆完成論文的撰寫。文章完成后,交由國外教授F,在不更改文章意思的前提下進行了語法修改潤色。
那么問題來了,上述哪些人應該包含在作者中,他們署名的順序又應該是怎樣的呢?
署名紀錄:5154人同署一文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讓我們看一個相關研究。
Science Watch (湯森路透旗下的一家網(wǎng)站)曾經(jīng)對1992-2011年單篇論文的最高作者數(shù)進行了統(tǒng)計。
從上圖中可以看出,在第一個10年,最高作者數(shù)始終在500這一級別徘徊,而到2004年,最高作者數(shù)量指數(shù)上升,突破千人大關,且新的峰值不斷涌現(xiàn),2006年作者數(shù)目達到2500個,2008年則超越3000個。到目前為止,作者數(shù)目的新紀錄已達到5154。
對,創(chuàng)造新紀錄的就是下面這篇文章:
點開作者清單,我們看到了這個:
不要驚訝,畢竟,這只是作者清單中的一小部分。這篇在2015年發(fā)表于《物理評論快報》上的學術論文,其聯(lián)合作者總計達到了5154名,成為目前為止署名最多的論文。
在這篇名為“借助ATLAS及CMS試驗在7和8萬億電子伏特pp碰撞下共同測算希格斯玻色子質量”的論文中,正文和參考文獻只占9頁,而后面的24頁全是作者和研究機構名單。
署名問題為什么如此重要?
學術界能夠持續(xù)運作是基于研究者們彼此的信任,如果無法自信地倚賴他人的研究,那么我們追求知識的腳步必然停止。如果一個人在誰主持該研究這個問題上造假,那怎么能相信他所提供的數(shù)據(jù)或發(fā)表的論文呢?因此,署名適當這件事情對于努力促進學術合作及知識分享是至關重要的。
作者署名原本是為了使公眾問責時有明確的目標對象。對論文的作者來說,署名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
所有作者都需要為該論文負責,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應對論文負有解釋的義務和權利,即對該文的所有內容或者由本人負責的那部分內容進行解釋,對由該論文產(chǎn)生的利益和榮譽分享的權利,同時也必須對該論文產(chǎn)生的不良后果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
單篇論文作者數(shù)目的與日俱增,無疑使得署名問題更加復雜化了。
誰應該是作者?
一些科學刊物以及科學家早就嘗試著給作者署名權下定義,為決定哪些參加者應該在文章上署名提供指導。
在不同的科學領域中,署名有著不同的方法,大多期刊采納的是醫(y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提供的指導建議,即“署名作者是那些對論文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
根據(jù)ICMJE的建議,一般只有同時做到以下四條,才能成為論文作者:
1、在研究設計、收集與分析數(shù)據(jù)方面做出了實質貢獻;
2、草擬或修改任何重要研究知識內容;
3、最終版本的確定;
4、所有有關研究的準確性與完整性的問題確保通過這些人能夠恰如其分地進行調查并給予解決。
ICMJE 還指出,一位作者必須對文章做出“實質性的智力貢獻”。因此,創(chuàng)造性貢獻比單純的機械性工作更有資格獲得作者身份。
僅負責獲取數(shù)據(jù)的技術員、僅負責籌資或管理的高級研究員、僅提供某種新試劑或樣品的協(xié)作者,或者其它與研究有關但未參與創(chuàng)造性工作的人員,都不符合作者身份。
作者署名順序怎么確定?
在確定署名作者名單后,署名順序問題也就擺在了眼前。
除了極少數(shù)要求按照字母順序署名的雜志外,一般而言,第一作者通常是貢獻最大的人,而對論文的主體負責的人一般作為通訊作者。除第一作者兼通訊作者的情況外,通訊作者常列在排名的最后一位(在中文期刊里,通訊作者也常常列為第二作者),其他的排名則按照實際貢獻大小操作。
在研究項目中,貢獻值大小是很難定量化的,這也導致了排名的復雜性和困難度,尤其是在文章由一個大型團隊完成的情況下。為解決這個問題,許多期刊(比如《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 和《公共科學圖書館期刊》PLOS)都要求公開每位作者的具體貢獻。
為進一步澄清每位作者的角色并鼓勵誠信,某些期刊要求每篇文章都有一位公眾擔保人,或者一位負責整個研究項目概念、數(shù)據(jù)獲取和分析、出版等的作者。
所以,在項目最開始和在撰寫論文之前團隊成員就應該討論署名排序問題,避免往后的糾紛。
對于那些有所貢獻,但是沒有滿足ICMJE四個標準的參與者們,國際醫(y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建議其成果或貢獻應列于引用文獻注釋或文章的致謝(acknowledgment)中。也就是說,對于做出貢獻又不能成為作者的人(如提供技術幫助和給予財力、物力支持的人),應在論文中闡明其支援的性質。
看完上述內容,你是不是知道怎么回答文章開頭情景中的問題了呢?
參考資料:
Jake F Weltzin et al. 生態(tài)學界論文作者全的歸屬、義務和責任[J]. Front Ecol Environ, 2006, 4(8):435-441.
Published in Nature 448, 508 (25 July 2007) | 10.1038/nj7152-508b
多作者論文:作者數(shù)與論文數(shù)劇增,C King,2012,ir.las.ac.cn/bitstream/12502/5591/1/P62-64
Albert T, Wager E. How to handle authorship disputes: a guide for new researchers [J].Cope, 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