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以下簡稱水生所)相關信息,進一步增強水生所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國科學院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科發(fā)傳播字〔2015〕7號),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
(一)主動公開的信息
1.信息公開規(guī)章制度、組織機構(gòu)、年度報告等工作信息;
2.單位機構(gòu)設置、規(guī)章制度、發(fā)展規(guī)劃、科技研究、人事人才、國際合作、科學普及、年度統(tǒng)計與出版物等信息;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不予公開的信息
1.涉及國家秘密的;
2.涉及科研秘密、工作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如經(jīng)權(quán)利人同意公開或相關部門、單位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可以予以公開);
3.正在調(diào)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此類信息在處理完畢后,如不屬于本部分第1、2、4條范圍,將被列為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信息范圍);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
主動公開信息、不予公開信息之外的信息,為依申請公開信息。
二、信息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
水生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的具體內(nèi)容參見《水生所信息公開目錄》。公開信息主要采用網(wǎng)上公開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水生所網(wǎng)站(http://www.ihb.ac.cn)“信息公開”頻道和相關欄目查閱。
(二)依申請公開
水生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水生所依申請?zhí)峁┬畔r,除了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據(jù)掌握的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申請人所申請的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水生所關不予提供。
1.信息公開工作機構(gòu)
機構(gòu)名稱: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綜合辦公室
工作時間:8:00-12:00,14:0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27-68780839
傳真號碼:027-68780123
電子郵箱:ihb@ihb.ac.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南路7號
郵政編碼:430072
2.申請?zhí)岢?/span>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水生所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水生所網(wǎng)站(http://www.ihb.ac.cn)“信息公開”頻道下載。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1)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出申請
申請人根據(jù)自身情況,下載并填寫公民或法人/其他組織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水生所信息公開申請接受電子郵箱(ihb@ihb.ac.cn)。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信函、傳真到達水生所綜合辦公室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申請公開水生所信息應當提供下列內(nèi)容:
① 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
② 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內(nèi)容描述;
③ 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④ 申請公開的目的和用途。
一張申請表只能申請一件信息,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
3.申請?zhí)幚?/span>
(1)審查
收到申請后,水生所綜合辦公室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
申請內(nèi)容不明確的,水生所綜合辦公室將告知申請人進行修改、補充。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并且申請人按相關規(guī)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掃描件的申請,在收到申請后予以登記,為申請人出具《中國科學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回執(zhí)》。
(3)答復
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水生所綜合辦公室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①屬于水生所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水生所依申請公開范圍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答復。
③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nèi)容,但是能夠做區(qū)分處理的,對于可以公開部分進行答復。
④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或?qū)ι暾埲松暾埞_與本人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信息決定不予提供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⑤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水生所業(yè)務范圍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因故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未作出答復的,水生所綜合辦公室將適當延長答復期限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quán)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
(4)提供信息
上款第②、③種情形下,水生所綜合辦公室將向申請人提供有關信息。
三、監(jiān)督與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水生所信息公開工作存在違法違紀的情況,可向所紀委或上級主管部門投訴。
投訴電話:027-68780759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南路7號
郵政編碼:430072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